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实施 全国将启用统一选号系统

发布时间:2017-06-20 发布人: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记者 白阳)备受关注的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20日正式启动。全国统一实施互联网选号、随机选号范围扩大至“20-50选1”、购买二手车可保留原号等服务新举措,部分地区开始应用统一的号牌选号系统。

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启动首日,各项措施实施顺利。截至16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共受理群众互联网选号业务1.1万笔,“20-50选1”选号业务14.5万笔,保留原车号牌号码业务6000多笔。此外,山东、河南、广西全省(区)以及上海、南京、无锡、深圳等共计68个城市启动应用统一的选号系统。

“所有可以选的号码号段都公开公示、随机发放、自由选择,这样大家就有同样的机会选择心仪的号牌,我觉得很公平公正。”体验了网上选号业务后,深圳居民王先生高兴地说。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让机动车改革的惠民措施落到实处,公安部此前通过网上征求意见、专题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在上海等7个城市试点应用统一的号牌选号系统,并升级全国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各地选号终端、加快号牌现场制作点建设并开展模拟测试,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还在业务办理大厅安排专门导办人员,提供免费导办服务,解读选号新措施。

据悉,下一步,公安部将加快推进统一选号系统的部署应用,预计到8月底前,完成统一选号系统在全国其他城市的推广使用。同时,公安部还将开展公安改革专项督查,密切跟踪号牌管理改革进展,确保改革惠及更多群众。

经销商单一品牌授权限制被打破新《办法》除了对经销商销售环节进行细致规定外,还对供应商(如汽车主机厂、进口汽车销售公司)等做出明确规定。

新《办法》中提出:对于供应商,今后将不得限制经销商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为其他供应商的汽车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务。也就是说,今后经销商可经营多个品牌授权的汽车产品,而不会被强制仅销售某一个品牌的车型。

新《办法》还规定,供应商不得规定经销商的整车、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或者规定汽车销售数量,以及搭售未订购的汽车、配件及其他商品,但双方在签署授权合同或合同延期时就上述内容书面达成一致的除外。今后,在没有实际订单的情况下,供应商强制想经销商搭售、捆绑热销与滞销车型行为将属于违规。

由上述新《办法》中的内容可见,本次出台的新规定不但保护了消费者购车的权益,也保护了经销商经的权益,规范了汽车销售市场的秩序。新《办法》也对实施后的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说明,一旦发现违规,将由相关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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